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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获刑25年入狱 妻子不堪精神重负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1-22 13:55:20


     本网讯(简顺民 晏胜民)   因丈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5年,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2年11月22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刘丽华与被告赵剑峰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93年11月21日双方自愿在上高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生育了一个儿子。为养家糊口,赵建峰外出打工赚钱。然而,误入歧途的赵建峰却走上一条不归路。2009年,赵建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上高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被关押在江西洪都监狱服刑。赵建峰获刑入狱后,几乎村里的人都知道刘丽华的丈夫犯了罪。这让刘丽华和儿子背负了很大的精神包袱。然而,让刘丽华更失望的是,2年来多来,赵建峰在狱中从未向家里打过电话、写封信,也不关心刘丽华和儿子的生活,整个家就只能靠刘丽华一个人支撑着。不堪重负的刘丽华几经思量,终于决定放手,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建峰不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置家庭与孩子不顾,不通过自己诚实的劳动来换取幸福生活,而是走向犯罪的道路,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刘丽华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法院最终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双方所生儿子由刘丽华带领抚养。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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