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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欠款今日还 好朋友感情得延续
发布时间:2012-11-22 15:54:46


     本网讯(通讯员 王川)   11月21日下午,被执行人林翔斌将应当偿还的款项如数汇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贝石林到该院领上了林翔斌所支付给的偿还款项。一起历经13年偿还未了的借款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1999年1月15日,贝石林借给因资金周转困难而上门求助的林翔斌80000元现金。林翔斌许诺于1999年6月底前还清,并按借款总额月利率百分之二(2%即月息2分),一同支付给贝石林。可到期后,林翔斌给贝石林偿还了借款本金10000元和利息1300元。2001年3月10日,贝石林将林翔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由林翔斌给贝石林偿还借款本金70000元和按法律规定范围支付利息20900元。

    判决生效后,林翔斌则以经济困难为由,每年只给贝石林偿还3000元本息。到了2012年7月12日,贝石林眼看林翔斌所借的款已逾过13年还没有还清,便向申请对林翔斌采取强制执行

    2012年7月16日上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约定之下,来到了该院执行庭办公室,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和解之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就借款本息的偿还问题进行了协商,在协商中经过承办法官的疏导,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被执行人林翔斌自愿按照法院判决的偿还数减去逐年已还,还剩下的57900元一次性当日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贝石林;贝石林自愿放弃判决生效后逾期付款的全部加倍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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