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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老赖”拒不还钱 法院强制扣押车辆
发布时间:2012-11-26 11:32:10


     本网讯(苏家发)   2009年周某以帮助胡某招生需要活动资金为由,向胡某借款19800元,周某于2010年元月20日给胡某出具一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只是口头答应马上就还。之后,经胡某多次催讨,周某一直未还。今年3月,胡某诉至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周某于3月25日偿还欠款的调解协议。但周某未按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胡某于9月向修水法院申请执行。

    此案被立案后,该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和报告其一年内的财产变动情况。但周某既未按期履行义务,亦未如实报告其财产及变动情况。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执行法官多次到当地十余家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经过不懈努力,执行员在细致调查后,确认周某确有履行能力,于是依法采取对其所有的汽车进行扣押。此案因执行人员细致调查和依法采取强制手段,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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