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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嫌人多嘈杂心烦持刀捅死人领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2-11-26 13:47:24
本网讯(苏传清)
37岁的男子李某在家中因嫌人们说话太吵杂而心情烦燥,冲动之下持刀将他人捅伤致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1年6月9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家中听见附近的人员太吵杂而心烦,李某从家中持一把水果刀来到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沙角村委车带山村肖某住宅小卖部一楼处,在场人员见状跑开。被告人李某持刀追上受害人吴某,用刀捅中吴某的左大腿部一刀后逃离,吴某受伤后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经司法鉴定,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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