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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财迷心窍盗窃拉糊涂丈夫下水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26 14:09:58
本网讯(袁巍然)
11月26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秦某、莫某夫妇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和一年六个月,并年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2日,被告人秦某在阳朔县某宾馆值夜班。13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秦某发现被害人汪某放在酒店收银台抽屉里一个装有现金人民币16690元的黑色包裹,遂起贪念,把监控视频关闭后,将该包裹盗走藏于自己的挎包。因害怕事情败露而打电话给其丈夫即另一被告人莫某,让其到酒店将该款拿走。被告人莫某同意并连夜搭乘摩托车到酒店拿走该款藏匿家中。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莫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秦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罚。被告人莫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两被告人在归案后,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夫妇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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