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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堵死下水管 夫妻暴力阻挠邻居施工遭诉
发布时间:2012-11-28 10:02:20
本网讯(吴昊)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被告夫妻二人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原告屋内施工,遭到原告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0元。
2011年6月,原告开始建房,主体工程完工后,外墙粉刷完毕。当原告准备对房屋进行内部粉刷时,被告采取拉电线、砸水管的方式阻止工人施工,并用水泥把原告房屋的下水管堵死。现原告以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利益为由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结此次排除妨害纠纷,判决被告夫妻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对原告家新建房屋内墙粉刷工程的施工进行阻碍,同时驳回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1000元损失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对自家内墙的特定物权。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因原告未对其经济损失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对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不予采信。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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