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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四人骑一辆摩托 超载失控撞上路边货车
发布时间:2012-11-28 14:56:49


     本网讯(通讯员 覃剑军)   全家共撑一把伞,这叫幸福;全家共乘一辆两轮摩托,这叫危险隐患。11月26日,广西河池金城江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结了这样一起由于超载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1年10月5日18时30分,杨红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全家大小4人行至河池市S309线258km+600m时遇到韦化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道路右侧,由于韦化将车停放在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以及杨红的摩托车严重超载,致使二轮摩托车车头碰撞到桂MB6697货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杨红和其全家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本起事故中杨红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韦化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杨红向本院提出请求,要求韦化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由货车司机一次性赔偿杨红人民币16000元。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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