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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借贷纠纷 法院异地保全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12-11-29 10:49:33


     本网讯(通讯员 阳瑜 雷娜)   1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异地采取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一起标的6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6月7日,原告秦涛与被告全州一塑业公司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600万元,借期一个月,借期内免息。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出借给被告塑业公司人民币600万,并按照被告公司的要求将上述款转入被告唐华的银行账户。同日,塑业公司于当天出具其签章的借款借据给原告。但借款期满后,被告塑业公司未如约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黄强及时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于11月15日早上查封了被告塑业公司在全州镇全石公路旁土地40000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及被告唐华所有的位于全州县才湾镇天湖街住房一套等财产。

    11月15日下午,黄法官与书记员将开庭传票、保全裁定等相关诉讼文书送达被告,被告主动要求协商解决纠纷。经过耐心做工作,被告塑业公司、唐化同意共同偿还原告秦涛借款本金6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600万元。两被告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分别于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50000元,余款从2013年6月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于每月的30日前偿还400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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