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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离婚“马拉松”终放弃 夫妻相约共抗绝症
发布时间:2012-11-29 16:49:09


     本网讯(杨炯芳)   二婚妇女李美最终向法院申请撤回要求与陈伟离婚的诉讼请求。至此,李美已为离婚一事纠缠4年,四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案终于告一段落。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桥圩人民法庭受理了该起离婚案。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陈伟身患肝癌,为使得被告能够安详走过人生最后一点时间,法官多次找原告李美做调解工作,最终李美被情理所感动,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李美与陈伟在2001年登记结婚。李美带着与前夫生育的1个儿子和陈伟与前妻生育的6个子女,9人一起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但李美始终料想不到,由于自己与丈夫年龄相差十五岁,双方没有共同语言,且家里人口较多,导致夫妻两人经常因为子女问题发生争打。到2007年底,李美因无法忍受陈伟的折磨和虐待开始离家出走,双方再也没有任何联系。直至2009年,李美认为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从2009至2011年两年间,三次到法院请求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均判决不准予离婚。近日,李美再次以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四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李美陈伟夫妻两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只因原告李美在2007年把家里的40万元拿走做生意引发误会导致夫妻二人发生争打,双方也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致使关系进一步僵化。另经查明,被告陈伟已患有肝癌晚期,且被告也一直认为夫妻二人感情并没有破裂,不愿意离婚,同时希望原告能陪伴自己走过人生最后一程。为了使得身患绝症的被告能在爱人的陪伴下安详地度过余生,审理法官多次从法理爱情亲情等多角度对原告李美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原告选择撤回了起诉,陪伴丈夫共抗绝症,安度余生。(案件中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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