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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立案、办案、执行贴心服务每一天
作者:张行文   发布时间:2012-11-30 13:46:06


    “没想到到法院起诉之后,在家里就等到了赔偿款!”11月28日上午,武宣县73岁的王老太在收到自己赔偿款时握住法官的手说。广西武宣法院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从接访、立案、办案到最后的案款发放,处处彰显了武宣法院干警的为民情怀。

    微笑接访 热心服务

    2012年10月11日上午,王老太拄着拐杖缓缓走进法院大门,值班法警向王老太敬了个礼,搀扶老人在值班室坐下,并微笑着询问老人到法院办什么事,在得知老人要到立案庭立案后,法警小武从老人手中接过身份证在“速访通”上一刷,为王老太打印了接访证,然后搀扶着老人到立案庭。

    绿色通道  维权无忧

    待王老太坐好,一杯热水已经送到了她面前,立案庭黄法官拿着立案的相关办理手续坐在王老太面前,详细查看了王老太递来的相关材料,并向王老太了解情况。原来,2012年4月29日,王老太在县城步行的过程中被由梁辉驾驶的客车撞伤,在事故中,梁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老太到县医院进行治疗,期间的费用已经由梁辉所属的汽车运输公司全部支付。后经鉴定,王老太的伤构成了十级伤残,因为自己膝下无子女,现在自己又构成了伤残,今后生活将更加艰难,王老太遂将梁辉以及其所属的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除医疗费用外的其他各项经济损失38986.4元。

    了解情况后,因案件涉及老人及妇女双重权益维护,黄法官迅速审查了相关材料,为王老太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为其填报《武宣县人民法院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用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免去了王老太的案件受理费。相关材料办好后,值班法警将王老太送出门,并搭上了车。

    和谐司法  案结事了

    案件转到业务庭法官手上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后认为,王老太受伤害的事实确实存在,其理应得到部分赔偿款,而且这些赔偿款对王老太来说非常重要而且急需,案件直接判决可能拿到款项,但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将不利于矛盾化解。承办法官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多次前往梁辉所在的汽车公司、保险公司以及王老太家做大家的思想工作。为了争取赔偿款,承办法官还联合交警大队一起做被告汽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思想工作,最后,保险公司同意在责任限额内支付王老太各项经济损失20822.84元,王老太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便民利民  送款进门

    考虑到王老太行走不便,膝下无子的特殊情况,法官除了在调解、送达等方面通过电话联系外,还驱车前往老人家中。2012年11月28日上午,承办法官一行将赔偿款送到了老人手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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