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炳强 罗美娟)
韦彩会正手忙脚乱的在街上学开摩托车,突然,摩托车直往前冲,韦彩会一时慌乱没能采取制动措施,撞倒行走在路上的83岁老人廖枚举,经抢救无效廖枚举当晚死亡。廖枚举的亲属一纸诉状告上法院。2012年11月30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被告韦彩会当庭赔偿原告黄青贤、廖秀金55710元。
2011年12月4日,韦彩会在街上学开摩托车,驾车起步时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该车往前冲,碰倒在前方的行人廖枚举。韦彩会将车移离现场,并送廖枚举至田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廖枚举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2月13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廖枚举家属于当日22时报警。2012年1月4日,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阳公交认字[2011]第8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韦彩会单方过错作用导致事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枚举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不承担事故的责任。2012年10月12日,原告黄青贤、廖秀金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韦彩会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147651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主办法官根据案情,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互谅互让,遂达成上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