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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被侵诉至法院 无证无据被判驳回
发布时间:2012-11-30 14:52:06


     本网讯(通讯员 谭召日 黄世泽)   黄华在一片山地上开垦种树,赵勇认为其开垦的区域属于自己的山地,在与黄华交涉无果后,无奈之下其诉至法院。11月29日,广西武宣法院以证据不足依法驳回赵勇的诉讼请求。

    2005年6月,为了发家致富的赵勇在武宣黄茆镇承包了800亩的林地用于种植尾叶桉。正憧憬着林木成材、捞上桶金的美好愿望时,赵勇突然发现其被人“挖了墙角”,黄华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犁地40多亩并种上20多亩的林木。事发后,赵勇认为黄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遂多次与其交涉,但均以无果告终。无奈之下,赵勇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清除其耕种的20多亩林木。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仅能向法院提供其通过转包或补偿的形式取得黄茆镇80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证据。但却未能向本院提供关于被告占耕其承包林地的相关证据,与此同时,被告亦不认可其占耕原告承包林地的事实。遂驳回原告赵勇的诉求。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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