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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伙在小卖部设赌“抽水”获利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03 11:27:38


     本网讯(覃兆华)   五旬男子伍伟清为牟取暴利,伙同他人在小卖部开设赌场“抽水”,开设两年多共抽得一万多元。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伍伟清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至7月,被告人伍伟清伙同伍良(已判刑)、伍明(另案处理)共同在伍良小卖部门口开设赌场,由伍良提供赌博用的扑克牌、桌子及凳子,赌场开张自2010年2月份开始,每日参赌人数少则二十人,多则四五十人,由被告人伍伟清和伍明收取抽水钱,共抽水获利一万多元,三人平均分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伟清伙同他人共同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伍伟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伍伟清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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