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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诉讼调解招数多方法活
发布时间:2012-12-04 09:05:51


     本网讯(王晓红)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大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中,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法官们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招数多、方法活,因案、因人而异。今年1-11月,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1552件。

    电话、短信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或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情形,为避免当事人旅途奔波,减少其诉讼成本,通过电话调解、短信调解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避免了来回奔波之苦,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避免因邮寄送达方式而延长办案时间。

    纸笔交流、手语调解。针对涉及聋哑人的案件中有些可以进行文字交流,有些只能手语交流的不同情形,用笔交谈或聘请哑语教师“翻译”,帮助调解,通过纸笔、配以手语,与当事人进行无声的交流、沟通,将情、理、法传达给无声世界里的当事人,促成案件的调解。

    晓之以利害调解。针对一些合同、股权、公司之间债权、债务不清、标的额不大的纠纷,考虑到双方未对经营账目进行决算,如果判决必须先要对账务进行审计,则会出现案件久拖不决情形,还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通过对当事人晓以利害,促成此类案件的调解。

    动之以情调解。针对离婚、抚养、收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纠纷,通过循循善诱,温情感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在理解的基础上尽力劝解,在矛盾缓和的前提下进一步化解纠纷,促进当事人冰释前嫌,亲情再续。

    先冷却再热处理调解。对于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或调解一时难以开展的,先让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冷静一段时间,让头脑一时发热的当事人在冷处理中冷静下来理性思考,或让当事人在冷处理中考虑为实现利益的多元化、最大化适当作出让步。冷却后再及时热处理,更有益于此类矛盾的化解。

    诉讼前景预测调解。针对一些当事人“较真”的案件,该类当事人或预期利益较大,害怕调解让自己吃大亏,或要求明辨是非,不愿因调解而“雾里看花”。通过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沟通,结合证据分析案情,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后果。当事人心中有数,自会考虑时间、效率、双方关系等众多因素,法官再缩小双方差距,促成双方调解。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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