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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庭上要求笔迹鉴定 法官调解庭下吐实情
发布时间:2012-12-04 09:40:35


     本网讯(通讯员 雷娜)   原告在债务人死亡后主张1万元借款,并将继承人告上法庭。1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原告吕南与被告何华达成协议,由被告偿还原告9000元。

    原告吕南与黄革为多年好友,2012年1月30日黄革因急需用钱向原告吕南借款1万元,考虑到双方为多年好友,吕南将钱借给了黄革,黄革出具借条一张。2012年8月22日黄革因病突然去世,原告拿着借条找到黄革的妻子何华要求其代黄某偿还借款,遭到何华拒绝,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原告吕南起诉到法院。庭审中,被告何华表示借条上的字迹不确定是其丈夫的笔迹,并申请做笔迹鉴定。

  庭审结束后,被告向法官说出了心声,表示对借条的真实性是认可的,只是担心日后会有更多的人来向她主张债权。对此,承办法官耐心告知被告财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听完法官分析法律关系及各种处理对其的利弊影响后,被告表示同意与原告进行和解。经过法官详细地释法析理,原告表示愿意退让一步,只要求被告偿还9000元,被告表示同意。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并相互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还需互相关心支持。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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