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四姐妹误认小弟虐母拒付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2-12-05 11:32:07
本网讯(通讯员 陈建华 张春雷)
家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的赵秀琳奶奶犯了愁,原因是她的几个女儿拖欠赡养费。11月30日,赵秀琳老奶奶无奈之下委托孙克代为向河南省焦作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这拖欠赡养费纠纷的背后存在着误会。
年过八旬的赵秀琳老人有5个儿女,但是她一直和自己的小儿子孙克生活在一起,平时由孙克具体照顾其饮食起居,其他4个女儿每人每月给付赵秀琳老奶奶两百元钱的赡养费。今年9月,赵秀琳老奶奶的小儿子孙克告诉她,从8月份开始,他就没有收到过4个姐姐给赵秀琳老奶奶的赡养费。于是,赵秀琳老奶奶就委托孙克为代理人向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10月,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赵秀琳老奶奶的4个女儿并未到庭,所以缺席判决了赵秀琳老奶奶的4个女儿给付赵秀琳老奶奶约定的赡养费共计1200元。 判决下来半月之久,赵秀琳老奶奶始终未拿到那1200元。11月30日,赵秀琳老奶奶无奈之下委托孙克代为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受理此案后立即打电话通知4被执行人和孙克赶来执行局,准备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处理此案。可是没想到,赵秀琳老奶奶的4个女儿一来到执行局便与孙克发生争执,场面一度陷入混乱。为了避免局面继续恶化,执行干警立刻将双方拉开,分别进行谈话。通过沟通,干警了解到,4名被执行人因为发现赵秀琳老奶奶身上有淤伤,觉得孙克没有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而与孙克发生了矛盾,这才拒绝支付赡养费,并不是她们不愿意赡养老人。 了解清楚矛盾症结所在之后,执行干警化解了误会,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四个姐姐将1200元赡养费给了弟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