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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群众参与“抽奖” 5被告人骗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05 11:25:32
本网讯(黄河清)
莫奇敢等五名社会闲散人员,合谋后窜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以为厂家推销产品、抽奖促销为名,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参与“抽奖”活动,骗取他人数千元钱财。近日,广西省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五名被告人均犯诈骗罪,主犯莫奇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黄飞录等四名从犯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由五被告人共同退赔诈骗被害人所得的人民币810元。
2012年6月中旬至7月初,被告人莫奇敢、黄飞录、黄飞克、黄飞莲、唐勇林等人(分别来自于都安县、大化县、环江县等地)经合谋后窜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旧市场内,以为厂家推销产品、抽奖促销“多功能磁疗手表”为名,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参与抽奖活动,骗取他人财物。 在诈骗他人钱财之前,被告人莫奇敢事先到南宁市购买一批价值低廉的手表作诱饵,并在“地下印刷厂”私自印制大量“即开型抽奖劵”和宣传广告,以便在诈骗活动中使用。 在诈骗活动中,由被告人莫奇敢负责吹嘘宣传“多功能磁疗手表”功效,骗称持有该手表者可参加抽奖活动并获大奖,负责抽奖活动兑奖和管理抽奖活动所得现金等工作;被告人黄飞录负责发放多功能磁疗手表,被告人黄飞克、黄飞莲、唐勇林等人负责在周围当“托”,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加预先设定好的抽奖活动,部分群众多次抽奖后只中小奖,所交押金则被被告人骗取获利。自实施诈骗活动至案发,上述被告人每人每天几十元、上百元、直至几百元不等的非法利益。 2012年7月2日,几被告人采用同样的方式骗取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的被害人黄飞荣人民币4000元,所获款项由几被告人分赃获利。案发后,五被告人已退还被害人3190元。 2012年11月1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法官问五被告人:“被告人,你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你们是如何聚在一起进行诈骗的?”被告人莫奇敢答:“我们以前都认识,是我打电话给他们四个人,叫他们来做(指诈骗一事)的,刚开始我们以为只是违法而已,没有想到是犯罪。”在法庭上,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奇敢、黄飞录、黄飞克、黄飞莲、唐勇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莫奇敢实施了购买价值低廉的手表、印制抽奖券和宣传广告、负责兑奖、管理诈骗所得现金等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其他四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五被告人退还了被害人3190元,法院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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