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那坡法院“七情六益”调解执结七年旧案
发布时间:2012-12-05 14:24:02


     本网讯(通讯员 黄赫思 林荣先)   2012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居民李卫在那坡县人民法院领走了80000元的赔偿款,至此,一起中止7年的案件经过该院法官运用“七情六益”调解法主持和解,得以圆满结案。

    2005年4月30日上午,黄捷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未按过敏性药物操作规程操作,给李卫的妻子黄小葱开处方并给予药物静脉滴注,在滴注过程中黄小葱出现异常休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2点死亡。黄捷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李卫项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黄捷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3840元,但当时由于黄捷被判入狱又无可执行的财产,李卫只拿到了2000元赔偿款,此案只得中止执行。

    七年后的2012年11月底,李卫在掌握到黄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后,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依法调查后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了黄捷的部分财产,但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的财产数额较大,如立即强制划扣,黄捷有可能因不理解法院工作情绪激动,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执行法官与李卫来到黄捷住处,以该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七情六益”调解法为指导,主持双方进行执行和解,用热情来感化双方,用真情来帮助双方,通过讲亲情、讲爱情、讲友情、讲乡情,真心实意地希望他们之间能够相互信任、谅解,从有益于生活、生产和团结与稳定的角度出发,消除矛盾,和解执行,并为此倾注全力研讨执行和解的最佳方案。最后,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解释,黄捷理解了法院的工作,也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对强制执行自己的财产没有提出异议,并定在一个星期内将赔偿款项交到法院。李卫也谅解了黄捷的处境,同意放弃赔偿款的尾数不要。

    12月3日,黄捷将80000元赔偿款交到了法院。4日,李卫领走了多年未得的赔偿款。该案经过法官的“七情六益”调解法指引而和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