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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市检察院四字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胡圣华 王伟   发布时间:2012-12-06 09:15:17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法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丰城市检察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在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夯、打、查、抓”四字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夯实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该院以检务规范督查中心为抓手,对干警执法办案的所有环节实行“点对点”的适时跟踪督察,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开、公正,提高检察公信力;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矿管、城乡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优化执行力,为生态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该院对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滥伐林木、非法占有农用地、非法采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向林业、水利、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发出专题检察建议,建议上述部门以本市内赣江流域为主线,加强对各辖区内绿色资源的保护,加大对所属区域林业采伐、河道采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滥伐林木和违法开采地矿资源等行为。为生态经济区赣江支流段“一江清水”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查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切实加强对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的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生态资源重大浪费和破坏的职务犯罪,近日,该院查处了市森林公安局原治安科长徐某收受阙某钱物对阙某滥伐林木近200立方米擅自作不立案决定的徇私枉法案及同田河道采沙管理办公室刘某受贿、挪用一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该院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督促起诉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消除社会危害。

    全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体系。该院积极构建覆盖社会管理方方面面的预防工作新格,通过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法加强服务生态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与乡镇及国土、建设、环保、林业等行政职能部门的预防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经济区内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项预防,保障生态经济区内建设资金的安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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