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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海关截获212部假冒侵权手机
作者:游春亮 苏镁怡   发布时间:2012-12-06 11:24:21


    深圳罗湖海关日前正式确认一宗手机侵权案件,案件涉及212部假冒侵权手机。

    10月17日,香港男子彼某手拉一个小皮箱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关员例行检查。当班关员在其皮箱内发现212部包括SAMSUNG 、NOKIA和SONY ERICSSON等多个品牌的手机。彼某无法提供任何合法的购买票据,当班关员仔细观察手机外部包装、镭射商标等后认为这可能是一批假冒侵权手机,于是按照法定程序将其暂扣并启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程序 。近日,经SAMSUNG 、NOKIA和SONY ERICSSON的权利人鉴定确认,该批手机均属于假冒手机,侵犯了SAMSUNG 、NOKIA和SONY ERICSSON的商标权。

   【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 、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 该《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还规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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