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写判决书是更高的工作追求” 政法楷模汪振荣
作者:潘从武 詹晓明 发布时间:2012-12-06 14:16:56
“土豆秋收卖了钱,村民罗立斌给厂家付清了拖欠两年的砖款。” 新疆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三台法庭法官汪振荣说。10月12日,他走了1个小时山路,在潘家台子村成功调解了一起欠款纠纷。这是4年来他成功调解的第590个案件。
汪振荣是三台法庭唯一的法官。4年来,法庭受理了591件案件,只出了一份判决书。“调解结案最容易化解纠纷,不伤家庭、邻里和气。”汪振荣解释,“其他案件都是调解结案,无需写判决书。” 两年前,被称为“不写判决书”的法官时,个不高、很敦实的汪法官有了压力:“有人认为我全以调解书结案是在作秀,其实我真不是刻意而为,只是想减轻农牧民的诉累。 说到4年来出的第一份判决书,汪振荣说:“案件中的原、被告因房屋拆迁置换产生了纠纷,先前也进行了反复调解,但双方诉求差距太大,加之又出现新矛盾,已没有了调解基础。在调判之间,我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终于9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一次性赔偿原告42万元房屋补偿款的判决书。” 在法庭书记员李秀春看来,汪振荣为让农牧民不跑路,很少在法庭开庭问案。他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将工作地点放到田间、毡房,“巡回审理、就地调解纠纷”。农牧区常见的赡养问题、相邻关系和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都是些小案件,但处理不好,就会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农牧区社会和谐。 前年4月初,庆阳湖乡双河村村民徐仁新放养的羊群,闯进展洪仕承包的林地,啃坏了100多棵杨树。展洪仕一怒之下扣了羊群,要求徐仁新赔偿损失。此事经乡林业部门、派出所和司法所多方调解无效后,展洪仕到三台法庭起诉了徐仁新。 汪振荣收到诉状当天就来到原、被告争议的林地。被告徐仁新说:“为啥乡上处理的时候不满意?是因为没尊重事实。展家的林木连续3年被羊啃了,今年抓住了我家的羊,但去年、前年林子被羊啃了,是别人的羊啃的,不能赖在我的头上。” 汪振荣带着原、被告,一边对新啃坏的杨树清点确认,一边进行调解。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就和解了。徐仁新当天给展洪仕5000元赔偿款,展洪仕也把羊群还给徐仁新。徐仁新说:“这个样子调解,我服气!” “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更能体现公序良俗,这样结案有时意味着更大的工作量!‘不写判决书’是更高的工作追求!”吉木萨尔县法院院长张振宏说, “2009年1月,老汪到离县城30多公里的三台法庭任职以来,创新调解方法,完善多元化诉前调解机制,为农牧区社会和谐做了实事。”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