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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刑事科技四十年磨一剑
作者:莫嫚   发布时间:2012-12-06 15:00:02


    指纹、DNA、犯罪现场……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充满神秘的词语似乎只在影视剧中出现。实际上,公安机关的刑事科学技术机构每天都从事着与此相关的工作。

    在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栋银白色建筑显得宁静而庄严。这里就是我国刑事科学技术领域最具权威的检验鉴定机构、公安部直属的犯罪调查实验室——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近年来,在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广大干部职工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提出的“铸就科技利剑,争创国际一流”的要求,秉承“忠诚、科学、严谨、公正”的理念,坚持服务实战、科技引领、人才强警的工作思路,不断拓展专业领域、提高科技破案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用忠诚、奉献和汗水铸就了辉煌的发展历程。

    40年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累计承办15.3万余起重特大案(事)件的物证鉴定、复核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综合检验鉴定能力水平,为“服务实战、服务诉讼、服务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服务实战,圆满完成重大案件事件证据检验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700多年前大宋提刑官宋慈在《洗冤集录》中的开篇之语,深刻揭示了破案时检验之紧要,能否准确勘验,关乎善恶忠奸,更关乎死生出入。

    40年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依托专业技术检验优势,在重特大案(事)件的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千岛湖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石家庄靳如超大爆炸案、大连“5·7”空难、包头空难、中国11名公民在阿富汗被害案、输日水饺中毒事件,以及拉萨“3·14”事件、汶川地震、海地地震、新西兰地震、湄公河“10·5”惨案等国内外重特大案(事)件、灾害事故处理中,均圆满完成物证鉴定分析任务,彰显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威力。

    2008年7月21日,美丽的春城昆明突然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当日连续发生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件,造成多人死伤。同年12月,该市一家咖啡屋再次发生爆炸,不安的情绪迅速在广大市民中蔓延,公安机关面临严峻考验。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及时组织技术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参与现场勘验工作,技术人员通过DNA分型比对,将公交车爆炸案与咖啡屋爆炸案成功串并,确认为同一嫌疑人所为,为案件最终顺利侦破提供了科学依据。

    如果说现场勘验是刑事侦查的看家本领,那么刑事科学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所搭建的数据库平台则可以看做是破案的“秘密武器”。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拥有世界上最大的DNA数据库,储存数据总量1600余万条,仅2011年就比对破案9.3万起,平均每天破案200余起。2009年,又建成了世界上唯一的专门用于查找失踪、被拐卖儿童的打拐DNA数据库,累计存录人员信息29.7万条、DNA信息23.9万条,先后查明、比中2000余名被拐儿童,其中被拐时间最长的达31年。

    公安部刑侦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陈士渠表示,DNA技术的深入应用拓宽了拐卖犯罪侦破手段,有力打击了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帮助更多家庭得以重获团圆。

   “传统刑事科学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紧密融合实现了公安机关对犯罪的跨时空精确打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刘烁告诉记者,中心正在不断完善指纹、DNA、声纹、人像、足迹5大数据库以及毒品样本管理等专项数据系统,将为大要案件侦破和重大灾害事故处理提供更为有力的技术支持。

    科技强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应用水平

    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秦城基地,一座壮观的实验楼尤为引人注目,这里就是国产DNA试剂的研发基地。

    谈起国产DNA试剂的研发过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叶健感慨万千。她告诉记者,DNA检验技术在打击犯罪和提供证据等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2004年以前,世界上仅有美国两家公司能生产相关产品,我国使用DNA检验试剂长期依赖进口,高昂的成本严重制约了DNA检验技术在更大范围内的应用。

    经过技术人员近3年的努力攻关,2009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成功研制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更加符合法医学 DNA检验要求的国产DNA系列检验试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也打破了国外的产品垄断。

    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DNA检验试剂已累计生产240万人份,先后用于70余家DNA实验室日常案件检验和数据库建设,累计为公安系统节约试剂采购经费近10亿元。

   作为我国刑事技术领域科学研究和成果孵化的重要基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在科研创新道路上一直坚持敢为人先,取得了一大批先进实用的科研成果。

    2009年9月13日,湖南省祁阳县发生一起持枪致人重伤案件,公安机关迅速调取了全程监控录像,发现一辆与案件相关的银白色面包车,但车牌看不清楚。中心技术人员经过相关技术处理,确定了涉案车辆的车牌号。仅两天之后,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案件顺利告破。

    通过光学手段将视频中模糊的车牌变得可以辨识,物证鉴定成像分析系统在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视频侦查技术处处长许小京告诉记者,2004年,中心率先开展光谱成像技术的研究,并建立了4类疑难物证光谱成像检验新方法,开辟了光学检验技术新的发展方向,这项技术从2009年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在3100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研究领域已经涵盖了刑事技术几乎所有专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先后承担国家级、部级科研项目526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0项,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179项;起草、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223项;200余个技术方法在公安、检察、安全、铁路系统的专业实验室广泛应用。其中以 “疑难生物检材DNA检验关键技术”、“人体生物样本中毒品检测标准方法关键技术”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科研新成果的取得和广泛应用,实现了技术方法的更新换代,显著提高了支撑实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人才优先,着力打造一流的专家队伍

   “本崇法为民之责,敦慎微明辨之智。”这段表达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职业追求的话语让人印象深刻。40年来,秉承这样的追求,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为中国的刑事科学技术事业培养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精尖人才。

    谈起自己如何成长为一名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技术处处长闵建雄最先提到的就是中心“传”、“帮”、“带”的优良传统。

   “跟着中心的老同志们一起参与案件,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参与案情分析,不定期进行会检。”在闵建雄看来,这些经验不仅让他提升了专业技术,更在思维方式上受益匪浅。

    “除了手把手地教,我们还努力将经验变成文字和理论,这样可以惠及更多的人。”闵建雄告诉记者,这些年,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他将大部分精力投入专业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所撰写的《法医损伤学》《命案现场重建概论》已经成为了基层民警办案的工具书。

    同样是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痕迹鉴定处处长班茂森的眼中,中心作为刑事科学技术领域的金字塔尖,让他能够站在更高的平台参与全国许多重特大案(事)件、现场的勘验工作。

   “犯罪现场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完善和规范勘验的标准和步骤,不断学习新的刑事科学技术,在这方面,哪里还会比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接触更全面、专业技术水平更高呢?”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前身为1972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成立的公安部一二六研究所,1984年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正式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目前在职人员32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7%,其中有政法系统唯一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有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8人,公安部侦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案件专家13人,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33人。

    除了对本中心人才的培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也非常重视对基层人才的培养和输送。40年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先后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700余期,培训基层技术人员4万余人次。从1995年起,中心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合培养法医专业和物证技术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中心这些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满足,要加强与国际同行的联系,随时掌握前沿的理论和实际动态。走出去就是要吸收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学术科研理论和鉴定方法,请进来就是把国内外知名专家请到中心,加强与国际国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结合中心实际,壮大和完善自己,进一步提高中心在法庭科学界的地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党委书记王亚东告诉记者。

    作为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多年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先后接待世界各国、地区警察部门来访交流团组200余个,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等50余个国家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庭科学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自2004年起,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开始承担涉外警务技术执法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培训班54期,培训了来自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等10余个国家的573名高级警官,为促进警务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如果把公安工作比喻为擎在人民手中的利剑,那么刑事科学技术就是“剑之锋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考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时指出:“物证鉴定中心是有着优良传统和雄厚科研办案实力的部门,是公安系统中最高的刑事技术鉴定机构,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一种勉励,更是一种期望。

    谈起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未来的发展,刘烁的话掷地有声:“中心将始终严格遵循科学、客观、公正、依法、独立的检验鉴定原则,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以物证检验鉴定、现场勘验分析、情报信息服务为重心,以促进传统刑事科学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为主线,重点提升物证信息的深度挖掘与溯源、案件现场的勘验分析与重现等4大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综合检验鉴定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实战、服务诉讼、服务社会。”

    现场勘验洗冤泽物,物证鉴定去伪存真。面对公安工作繁重艰巨的任务,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将不辱使命,用忠诚和热血铸就刑事科学技术 “剑之锋刃”。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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