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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检察院与四川大学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作者:周忠 彭剑 王雪莲   发布时间:2012-12-07 10:42:14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大学法学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签字仪式在四川大学隆重举行。四川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步宏,法学院全体领导,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立新参加了协议签字仪式。

    该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五年,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原则。基地建设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目的在于培养具有高素质、适合于我国法治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建设周期内,四川大学每年选拔十名左右品学兼优的法学专业学生在彭州市检察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践。实践内容包括公诉法律实践、民事行政监督法律实践、起诉批捕法律实践、个案讨论、证据收集与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彭州市检察院指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指导老师,负责具体案件的指导。

    实践基地的成功建设,为彭州市检察院干警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提供了契机。双方将遵循检校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培养法律人才共同努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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