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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后多次“插片开锁”作案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2-07 09:40:58


     本网讯(黄艳媚 杨祖彬)   广西博白县沙河镇双江村的黄平,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减刑释放后,他贼心不死,又多次入室盗窃。日前,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000元。

    2010年8月5日晚,被告人黄平窜到天峨县某小区,用插片开锁进入覃某家,盗得现金20000元及手机、香烟等物;同年12月5日晚,又窜到该单位,用插片开锁进入吴某家,盗得现金、摄像机、相机、香烟等物;2011年4至5月间,黄平在天峨县城内,用同样的手段进6户人家中,盗走现金、金项链、金手镯等珍贵物品一批。在半年多时间,黄平连续作案8起,所盗的珍贵物品全被其变卖,现金全部被挥霍,经鉴定,涉案金额78700元。案发后,黄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天峨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平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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