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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院党组中心组交流学习十八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2-12-07 15:39:38


     本网讯(李霁 吴艳霞)   12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心组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交流十八大精神大会,法院5名同志对学习十八大精神的体会进行了重点发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勇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少平主持。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是省法院深化学习十八大精神热潮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金联、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徐茂明、办公室副主任邢荣允、复议监督庭副庭长赵书经和管理处副处长徐正卫都结合自身工作,对学习贯彻落实表达了自己的体会。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省法院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省法院院党组充分发挥中心组的“龙头”带动作用,先后召开了中心组学习讨论会、专题学习会、学习十八大精神推进会等一系列中心组学习活动,党组书记、院长高勇带头学习、带头宣讲谈学习体会,机关党委根据院党组的部署,及时制定了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安排意见,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组织本部门干警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座谈讨论、制定学习计划、干警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在全院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党员骨干为主、全体干警参与”的浓厚学习氛围。

    李少平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过程中,一要领导带头。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院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学习体会,积极为分管部门的干警作学习宣讲。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发挥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要联系实际。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工夫。三要统筹兼顾。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摆上突出位置。要面向全体干警,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以党员干警为骨干,以入耳入脑入心为要求,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覆盖到每一个庭处室、每一名干警。临近年底,各项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各支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落实好我院的学习《安排意见》和本支部的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人员的“三个落实”,以学习贯彻活动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效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机关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情况交流和集中辅导等工作,确保全院学习贯彻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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