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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一案一书二表”强化廉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2-12-07 15:51:24


     本网讯(田源 崔建伟)   今年来,东明法院实行“一案一书二表”监督制度,着力打造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大环境,提高法院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廉政告知书。立案时由立案庭把《东明法院廉政告知书》向原告送达,让当事人从立案环节开始对法官进行监督,案件转到承办部门后由承办法官向被告(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放,实现当事人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诸环节的监督。廉政告知书将法官应履行的义务、遵守的审判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从12个方面一一列明,向当事人公开,将法官的行为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当事人如发现法官有违反告知书内容的行为,随时可拨打监督电话,或者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也可直接向院长反映。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案件质量评查表。各业务庭及派出法庭每月所办结案件统一交审监庭评查,审监庭成立案件评查小组,设民商行、刑执二个小组负责具体有关事务。做到一份文书一张评分表。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业务部门加强审判质量管理。

    回访反馈监督表。对已办结或有信访的案件,纪检小组组织抽查、回访当事人,填写回访反馈意见表,了解法官依法办案、高效办案、廉洁办案等情况。如发现违纪情况,纪检部门及时查处,并向案件当事人答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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