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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难忍家庭冷暴力诉离婚 法官真情融化坚冰
发布时间:2012-12-10 10:39:06


     本网讯(马银伟 张玉柱)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近期调结一起离婚案,原告赵某与被告赵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与赵某某自愿和好,案件受理费25元,由赵某负担。 
    2011年,鄂尔多斯80后赵某与赵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自从孩子出生后,赵某某经常不回家,对赵某漠不关心,对儿子也不理不睬。赵某苦苦相劝,赵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改变。为了解除这段令赵某痛苦的婚姻,2012年8月6日,赵某将赵某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由赵某抚养,抚养费由赵某某承担。    
    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协调,赵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对妻子和孩子负责,好好把家庭经营好。赵某原谅了赵某某,两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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