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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偷牛后雇车销赃不料被人赃并获
发布时间:2012-12-10 11:29:07


     本网讯(覃兆华)   男子偷窃他人黄牛隐蔽藏匿,并于三天后雇车将牛运到市区企图销赃,不料被民警人赃并获。2012年12月5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梁贵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7月27日下午,被告人卢成窜到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一茶油山坡处,将杨利拴在此处的一头母黄牛盗走,藏匿于果园里。同月30日中午,被告人卢成给200元运费雇请被告人梁贵用其三轮摩托车将盗得的牛运到贵港市区出售,被告人梁贵明知是偷来的牛,仍用其三轮车将偷来的黄牛运至贵港市迎宾大道钢材市场附近,被民警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黄牛价值人民币6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贵明知是盗窃所得赃物仍予以帮助运输、掩饰,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卢成、梁贵案发后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被盗母黄牛已经归还失主,未造成失主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成、梁贵认罪态度好,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卢成、梁贵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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