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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次强奸残疾女 威胁“泄露消息杀全家”
发布时间:2012-12-10 15:47:29
本网讯(赵骏伟 黄小果)
被告人曾对残疾女子多次进行强奸后,还以“胆敢泄露消息则杀死其全家”相威胁,以图掩盖恶行。然而,纸毕竟包不住火,多行不义,男子卢勇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严惩。2012年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卢勇有期徒刑6年。
因得一种脑瘤后遗症病,女子丽丽(化名)自出生后就不会走路。自2011年3月份起,丽丽先后被本屯的卢勇强奸四次。由于身患残疾,丽丽无力反抗,四次都被卢勇已强奸得逞。每次奸淫之后,被告人卢勇都威胁丽丽不准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否则他就杀死其全家人。因此,尽管身心受到摧残,丽丽也不敢告诉任何人,直到其母亲发现其怀孕后再三追问,丽丽才敢告知。随后,丽丽被带到医院做人流手术,并经其父母报案后,被告人卢勇才落入法网。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被告人卢勇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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