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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账不还当“老赖” 法官依法下判决
发布时间:2012-12-10 15:04:13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张玉柱)
女子张某购买水暖配件赊账不还遭诉,近日,内蒙古达拉特旗法院判决张某给付刘某水暖配件款16682元,案件受理费217元,由张某负担。
2010年9月9日,张某向刘某购买水暖配件若干件,当时由于张某手头没有现金,张某给刘某打下16682元欠条一支。因索要欠款无果,刘某将张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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