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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工偷盗建筑工地设备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10 14:10:27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张玉柱)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任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阮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7月15日凌晨,两河北人任某、阮某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脑合赖社一处高压输电线工地盗窃一台黄色柯达牌电焊机、电焊机焊把线十米、电焊机搭铁线十米和成品钢筋280公斤。 案发后,达拉特旗公安局将被盗物品全部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 2012年7月15日,任某、阮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查明,阮某于2006年2月13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8月19日刑满释放。阮某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系累犯,故对阮某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任某、阮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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