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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右江区法院倾力打造法庭文化建设品牌
作者:梁家祥 发布时间:2012-12-11 09:41:10
今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庭队伍,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通过打造“多功能”、“三文化”、创“四岗标兵”的举措,加大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倾力打造龙和法庭文化建设品牌,取得实效。
一、建设“多功能”法庭 右江区法院龙和人民法庭位于百色原始森林国家4A级风景区——大王岭山下,管辖大楞、泮水两个乡,24个行政村,184个自然屯;面积866平方公里,人口48000余人。法庭现有干警5名,平均年龄36岁,90%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以来,龙和人民法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法律文化建设,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7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调解(撤诉)结案287件,调解率100%;另外,受理执结案件72件,执行标的80余万元。创建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上诉”的“三零”人民法庭,为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龙和人民法庭依靠优美的地理环境,建设了集文化培训、园林景观、办公休闲三位一体的法庭环境,充分展示百色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自然景区法庭文化建设的独特性。 龙和法庭建设既考虑到有助于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服务“三农”,维护社会稳定,又考虑到为法官在职培训提供人文气息浓郁的学习环境,因此,将庭内建设为四个区域:审判区、培训区、生活区、园林区。各个区域充分发挥功能,力争成为当地特色的人文景观。 二、打造“三文化”摇篮 1、“和文化”:贯彻“调解优先,判调结合”的工作思路,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方面扎实推进:一是将法庭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以送法下乡为纽带,法官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上门调解服务,构建了和谐司法关系。二是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并大胆创新和有效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邀请当地群众旁听,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乡村开展法院工作图片展,针对不在校青少年、无职业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的现状,联合当地综治部门,专门为社会闲散青少年开辟法制课堂。 2、“法文化”:一是建法律文化浮雕展示壮族地区崇尚和谐的文化特色与当地司法文化;二是建“法庭法律文化长廊”,展示法律故事;三是立法律名言警句碑林;四是法律文化展示厅。以文字、图片、雕塑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分别就“宪法文化旅程”、“法的思想”、“法的践行”、“新中国司法文明历程”等专题做详细介绍。 3、“廉文化”:利用法庭优美的园林环境,举办廉政题材的书画摄影展、警示教育。经常组织开展郊游、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引导干警培养健康的业余生活方式。 三、创“四岗”标兵 龙和法庭干警坚持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理念,工作中不断完善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间调解等工作机制,开展立足本职创佳绩,争当模范标兵活动: 1、党员先锋示范岗。龙和法庭明确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要求,落实法庭党组织建设与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个党小组一块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法庭建设。通过组织创先进、个人争优秀,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干警保持党的先进性,激励广大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司法,把龙和法庭建设成为党员先锋模范岗。 2、青年文明岗(号)。今年,龙和法庭驻地开展“先当村官,再当法官”活动,以招录的新干警和初任法官为培养对象,与乡镇工作全方位对接。派出年轻干警挂职乡镇干部,或者任村官助理。提高预备法官和初任法官的司法能力,把龙和法庭变成年轻法官的实践基地及成长大舞台,把龙和法庭创建为青年文明号。 3、诉前联调先进岗(集体)。今年,龙和法庭实施了适合龙本身实际的联调机制,形成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景区管理部门等参与的“五位一体”、“一站式”纠纷调解机制,把调处家庭纠纷、游客合同、侵权纠纷的关口前置,使一些突发性、常见性纠纷在始发阶段就得到及时解决,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和景区游客的合法权益。 4、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岗(集体)。龙和法庭依托建设百色市法官培训中心的优势,联手广西法制日报社等媒体,邀请南宁、百色法学会专家、写作专家到此开展调研工作,为法官开展在职培训,把龙和建设成为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岗位。 龙和人民法庭始终把打造“三零”法庭贯穿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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