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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贯彻实施新民诉法修改决定座谈会会议精神
作者:马岳君 发布时间:2012-12-11 15:14:14
山西省12月6日召开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会议暨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座谈会,传达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对全省法院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院长左世忠对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建明要求,下一阶段,全省法院系统要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依法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权益,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关注民生福祉,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在司法便民上有新举措,让人民群众打官司更方便,提高司法质量和司法效果。要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要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制的完善,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法律指导和监督,通过帮助完善工作程序,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能力,保持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系、协调和联动,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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