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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抢废品收购生意 两“破烂王”大打出手
发布时间:2012-12-11 10:55:15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潘玲玲)
为争抢收废旧物品的生意,两“破烂王”发生争吵后大打出手,在厮打中一名参与者将另外一人打致骨折造成轻伤。12月6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被告人韦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4月23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韦浩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下梧村枫木屯收废旧时,在该屯一群众家门口附近因争抢收废旧的琐事与同到该屯收废旧的梁海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被告人韦浩将梁海的右手掌部打伤,导致梁海右手掌骨骨折。 另查明,2012年12月3日,被告人韦浩与梁海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梁海对被告人韦浩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被告人韦浩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浩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轻伤的行为,该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浩犯故意伤害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浩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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