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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离婚不成动刀扎伤丈夫被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2-12-11 14:45:59
本网讯(张德金 海涛)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离婚协商不成,妻子动刀将丈夫扎成重伤案,法院以被告孙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英与被害人刘华系夫妻关系。2012年6月6日11时30分许,孙英在家中与丈夫刘华商谈离婚事宜,因难达成一致而发生争吵,双方拿椅子互相殴打,丈夫刘华在餐桌上拿起一把尖刀要吓唬孙英,后被孙英将尖刀抢下,将刘华身上多处扎伤。经大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华所受损伤属重伤。被告人孙英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被害人刘华多次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表示不追究其妻子的任何责任,对其造成的伤害其自行承担,也请求法院看在其二人生有双胞胎儿子,双方父母年老体弱多病,都需要照顾的情况下,对其妻子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支持。本案当事人双方系夫妻关系,案件的起因系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孙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孙某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表示服判不上诉,之前发生的后果表示后悔,并向丈夫写下了“悔过书”。 法官提醒:家庭生活中应该加强沟通,以增进夫妻感情,消除误解,不能简单以动手打架来解决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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