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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桂滇青四省区首次搭建素质强警合作框架
作者:余东明 孟伟阳 李新宇   发布时间:2012-12-12 13:18:03


    12月11日上午,山东、广西、云南、青海四省区公安厅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四省区公安厅厅长在框架协议上签字并统筹部署了未来三年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了解到,2010年山东、新疆公安机关开展了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山东共有525名业务骨干赴疆帮助工作,1038名新疆和兵团公安民警来山东跟班学习。

    “山东与新疆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为鲁桂滇青四省区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积累了经验。”山东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徐珠宝说,“在未来三年,我们有信心确保四省区公安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的全面落实。”

    按照框架协议,鲁桂滇青四省区公安机关将以民警训练工作为重点,开展干部互派锻炼、相互交流考察、送教上门、专项集中训练、市县结对交流、警种部门交流合作、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交流、物资援助8项工作。山东省公安厅将重点以青海省公安机关为实施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的对象。在以上8项工作中,市县结对交流、物资援助两项也仅限于山东和青海两省的交流合作。

    “我们的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积极构建山东、广西、云南、青海四省区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大教育大培训体系。”徐珠宝表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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