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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检察院检察建议规范银行系统信用卡管理
作者:佘安全 发布时间:2012-12-12 14:52:07
今年以来,仙游县院总共受理审查逮捕5起7人信用卡诈骗案件,其中4人属于拾得信用卡并使用,3人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成为当前金融犯罪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不仅严重侵犯了银行信用卡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还是产生其他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从办案中发现,信用卡诈骗犯罪多发的原因在于:一是社会公众对拾得行用卡并使用、恶意透支的性质认识存在偏差。多数犯罪嫌疑人法制观念单薄,并不知晓拾捡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透支的法律特征认识不足,多认为透支行为是一种借贷关系,不应该是犯罪。二是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业务不规范。银行只需凭公民身份证甚至是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信用卡,造成信用卡办理的随意性。三是信用卡体系不完备,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银行间没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个信用卡“恶意透支”后其他银行仍然允许持卡人在其银行继续消费或透支,造成一人多处消费甚至积压大量欠款。四是银行没有形成有效的催收机制或成立追缴机构,对于信用卡长期“恶意透支”不予及时报案或处理,使得某些犯罪分子有时间寻找作案目标。 为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仙游县院向各家银行发出相关检察建议,建议银行严格审查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加强对持卡人的监管,发现不能每月按期还款的情况应及时催收,并在必要时停止该卡的继续消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及员工的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建议在各个自助银行的显眼处贴上告示,明确告知自助银行有监控录像,拾捡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建议得到采纳,目前已有17处自动存取款机的边上已张贴此类告示。同时,仙游县院五名年轻检察官利用周末时间在仙游多家银行门口分发宣传单,告知社会公众拾得信用卡并使用属于犯罪的行为及恶意透支行为的特征、性质,促使信用卡持有人形成按时还款习惯,该法制宣传活动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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