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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婚后各遇所爱 法院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2-12-12 11:18:52


     本网讯(汪金勇)   一对90后夫妻在初中时相识相爱,面对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毅然走进婚姻殿堂,以为从此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然而这对夫妻却在结婚后各自再次喜欢上自己的初中同学。婚姻告急,谁来保卫这场婚姻的延续。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各自再次起航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原告肖某(化名)与被告程某(化名)在湖南省资兴市某中学读书时认识,之后双方开始交往,后来被告程某回到江西老家生活,而原、被告双方依然保持联系,后来双方一起去广东打工并同居。2009年被告程某怀孕,并于2009年11月26日生下女儿。之后双方在湖南省登记结婚。婚后原告肖某继续在外地打工,而程某在家照顾孩子。双方因婚后聚少离多未能加深夫妻感情,原告在广东打工遇上初中同学,并很快再次坠入爱河。被告程某在家里照养孩子,期间一位初中同学经常来看望被告,静静的,双方也产生了感情。面对这种情况,夫妻双方认为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协议离婚。因双方对抚养孩子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原告肖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归被告程某抚养。

    面对这对90后夫妻在法庭上的控诉,承办法官显然有些无奈,他们身上尽显青春的稚嫩,还不懂的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由于双方都不同意抚养孩子,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原告肖某既有固定工作,而且孩子一直是由原告照顾,而被告程某既没有工作,也很少照料孩子,因此承办法官对肖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能够明白,无论如何,孩子都是无辜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肖某同意抚养孩子,而程某则愿意出抚养费。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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