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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以能办理保外就医骗狱友6万领重刑
发布时间:2012-12-12 11:44:34


     本网讯(梁专)   家住右江区的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百色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份,在广西钦州监狱服刑的罪犯陆某见同在监狱服刑的李某经常因病到监狱外保外就医治疗,遂以为李某有能力办理保外就医。于是陆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通过关系帮其办理保外就医。李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陆某办理保外就医,但仍骗陆某说可以办理,并让陆某汇36000元到其母亲杨某的农行卡里作为活动经费。陆某信以为真,就叫其父亲陆某某将36000元汇到李某指定的银行卡号。2012年5月4日,李某刑满释放回到百色,之后经常接到陆某父母的短信和电话,催促他快点办理陆某保外就医的事情。2012年6月,李某以到钦州监狱办理保外就医需要经费为由骗取陆某父亲1000元。2012年7月5日,李某通过手机的软件功能模仿女人的声音,打电话给陆某父亲称需要交保证金26000元。陆某父亲信以为真,又将26000元汇到李某指定的邮政银行卡上。之后李某将诈骗陆某某所得63000元全部用于吸毒和赌博。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李某是累犯,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从重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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