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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误伤人命 酒醒悔恨莫及
发布时间:2012-12-13 10:16:14
喝酒误伤人命 悔恨莫及
2011年6月18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刘享享酒后又约谌某等人吃饭。次日凌晨4时许,刘享享送谌某回家,途中提出开房同居,谌某不同意,给其同事王昆仑打电话,被害人刘晓强接听了该电话即去接谌某。在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庙李村南二街,刘晓强遇到谌某和刘享享,刘晓强与刘享享因言语不和发生矛盾,刘享享遂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向刘晓强右侧胸锁关节下方,致刘晓强死亡。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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