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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执行工作“四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2-12-14 09:03:42


     本网讯(陈根岁 张冬松)   今年以来,确山县法院执行工作着力抓好反规避执行、反暴力抗法、反非法干预、反消极协助等“四个反制”,执行工作创下了历年的最好成绩,全年该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0%,和解率为70%,并顺利实现“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各项目标。

    一、反规避执行。实践当中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给执行阶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带来困难。针对规避执行现象,该院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确保能快速有效地发现和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多层次构筑惩戒机制,加大被执行人违法失信的成本,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二、反暴力抗法。暴力抗法行为比较普遍,成为多年来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症,影响和制约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院强调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并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及案外人的执行救济权。同时,建立起应对暴力抗法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处置工作的及时高效,加大对抗法者的制裁力度。

    三、反非法干预。执行程序是矛盾和利益冲突最为激烈的阶段,有的被执行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惜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来对抗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此,该院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增强抗干扰的实效性,加强执行工作的针对性,注重沟通,力争取得各方面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采取联合执行、集中执行、领导督办等执行方式,斩断非法干扰。

    四、反消极执行。消极协助行为严重影响执行效果,损害司法权威。该院从根本上治理,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增强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意识,加大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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