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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凭借“娃娃脸”混入大学盗窃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14 09:34:20


     本网讯(和忠 菅卫华)   “90后”男青年周某是信阳人,高中毕业的他没有正当职业,为了“捞”钱学会了小偷小摸。凭着一张年轻的“娃娃脸”,周某混进了大学校园,并潜入学生宿舍进行盗窃。2012年12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3月8日晚,许昌市区一高校女生宿舍内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两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和600元现金被盗,失主第一时间向警方报了案。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宿舍的门有被损坏的痕迹,很明显,窃贼是采取破门这种粗暴的方式进入房间进行盗窃的。

    经过一系列调查,民警发现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一个星期后,周某落网,他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原来,周某喜欢在该高校附近转悠,大学生们时常光顾的饭店、网吧等场所他都很熟悉。20岁出头的周某衣着打扮和大学生很相似,因此经常被人误认为是在校大学生,他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周某假装大学生频繁出入该高校,不仅盗窃学生宿舍,还趁深夜时分潜入与高校相邻的饭店、手机店等行窃。截至案发时,周某共作案6起,所盗物品价值23116元。

    法院认为,周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在校大学生,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别给不法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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