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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财务管理之我见
作者:周震 发布时间:2012-12-14 13:48:10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管理、装备物资管理、诉讼费管理等。在日常财务管理和运行中,一些法院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铺张浪费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公用经费总量不足,日常运转所需经费紧张;三是专项经费使用预算合理性有待提高;四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存在个别人员对财务只会做,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不能有效发挥财务人员的管理作用。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方法,我个人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加强对人的管理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财务人员工作在财务第一线,每天接触大量的现金等财务,廉政教育尤其重要,廉洁自律是对财经人员的基本要求。要做到“戒除非分之想、常怀律之心”,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技能。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工作质量的高低,进而影响到财务数据的参考价值。因而必须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对《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账务处理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人员对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会计工具的运用能力,及时高效正确的处理各类财务信息,为决策层提高准确优质的参考数据。 强化规范意识,制定各类业务处理操作规程。财务工作事无巨细,必须时时刻刻事事都按照新财经政策规范操作,杜绝账务处理随意性,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相关财经制度。 二、加强对物的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从收费票据的领用使用到结报核销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收费监督,规范收费行为,不乱收费、超标准收费,不随意减免收费。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审核每一资金的收缴入库情况。杜绝小金库的存在。 严格财物管理。加大对资金、账目,物品的管理力度。严格财务收支行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约束资金使用的随意性,避免铺张浪费,最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准则的目录下合理设置会计科目,记录会计信息。严格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建立库存商品备查账,规范使用行为。同时对款、物、帐三者的管理互为勾稽,互相监督。 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报废等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采购全面实行阳光操作,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实施采购,避免在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对单位所属固定资产登记在册,随时监督资产使用状态,人员转移时及时清理移交在用资产,报废时移交国资委统一处理。纠正机关单位固定资产重采购、轻管理,重视采购程序、忽视报废手续的现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 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核操作规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和内控部门,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监管有力。 建全预算管理及经费使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分析经费使用的效能,投入的资金总量和项目的完成情况都要形成书面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建立内部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强化制约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做到管有章程、奖有标准、罚有依据,减少不合理支出的增长,使法院财务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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