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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巧打“组合拳”执结金融积案
发布时间:2012-12-14 14:41:29
本网讯(邓久发 覃丽文)
针对金融执行案件久拖不结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专案专办。2012年12月12日,依托联动执行机制,巧打反规避执行“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浦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荔浦县某食品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荔浦县人民法院于1995年9月1日作出的(1995)荔民督字第2号支付令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资不抵债,6万元本金及利息由业主刘某学承担。但是刘某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荔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荔浦法院在向刘某学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了解到其为躲债已去向不明,刘某学同住亲属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之后,经向金融机构、工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查询,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刚一开始就陷入困境。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2012年初,为解决金融执行案件久拖不结的问题,荔浦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清理金融执行积案专案小组,由专案小组专项负责清理金融执行积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专项小组依托联动执行机制,从公安局处获取被执行人详细的身份信息,在金融机构、房管、车管部门联网配合查询下,了解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日常活动范围后,通过镇级、村级联络员的协助,发现刘某学就在本县龙怀乡借用其弟刘某能的名义承包工程。 了解清楚上述情况之后,荔浦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赶赴刘某学承包工程所在地,通过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提醒刘某学法院可以采取相关执行措施,依法对其拘留、罚款等,告知其案未结事不会了,为其分析利弊关系,引导其诚信做事。终于在多方联系沟通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刘某学于签订协议当天将本息交到申请执行人工作人员手中。 该案历经十余年的执行,终于在联动执行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多部门协作,巧打反规避执行“组合拳”,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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