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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持欠条向男友索要“流产费”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12-12-17 14:11:34
本网讯(通讯员 晏胜民)
婚前同居2年并多次为其流产,却遭男友抛弃,心生怨气的张雪花遂将男友姚卫青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流产费”2万元,12月12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2010年6月,上高县蒙山乡楼下村的张雪花与姚卫青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并同居,2年来,因二人均没有稳定工作,张雪花在男友姚卫青劝说下多次流产。后因姚卫青移情别恋导致二人分手,张雪花感觉内心极不平衡,便要求姚卫青赔偿自己流产造成身体伤害费2万元人民币。姚卫青为摆脱张雪花纠缠,顺手写下“欠张雪花2万元”的欠条。张雪花持欠条多次向姚卫青讨要这笔2万元“流产费”。姚卫青却一直拒绝兑现,于是将姚卫青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恋爱关系当事人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当事人在恋爱关系期间发生某些行为,该行为也只能由社会道德体系去评价。“张雪花要求的这2万块钱,于法无据,不属于民间借贷,只相当于变相的分手费。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张雪花的请求。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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