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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莫为“闪婚”遮望眼!
作者:陈默   发布时间:2012-12-17 14:36:53


    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已于12月5日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12月12日大河网)

    “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是指从认识到结婚时间非常短的一种婚姻现象,有的认识一两天就结婚,通常认识在3个月内结婚的都被认定为闪婚,闪婚一般发生在现代青年人身上。而由于网上一篇“艳照”帖子,涉事官员就与“女主”在两日内闪电结婚,以此来封堵悠悠众网民之口,这种情形怎么解读都觉得诡异!俗话说“事有反常即为妖”,仅仅因为两天前曝出艳照,两天后就将“艳照门”发展成为“闪婚门”!用网络流行的“元芳体”分析,就是“此事必有蹊跷”!

    婚姻大事岂能儿戏?仔细分析本起“闪婚门”事件,如果说两位“猪脚”真是两情相悦,其结婚的吉日是早就定好了的,这个时间结婚是顺理成章,那么就不是闪婚,说明“此事没有蹊跷”,当事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出面说明,而不用如此神神秘秘被“闪”出一桩婚事来;还有一种情况是“猪脚”迫于情势闪婚,来个“生米煮成熟饭”,围魏救赵,突出奇兵,以正当的谈婚论嫁,让所谓的“艳照”立马变成“浮云”,隐隐还有“我不告你们个侵犯隐私就已经是烧高香了”,“闪婚”怎么了,告诉你“闪婚”也是婚!于是,网民们在一阵无语、一阵错愕之后,似乎真的声势大减,当然还有部分网友锲而不舍,质疑:在特殊的时间,巧合的机缘下结婚,不艳照他会结婚吗?

    其实,从近年来网络反腐的实践考量,有关官员在各种“名表门”、“艳照门”、“名烟门”、“微笑门”等事件的熏陶下,也“与时俱进”不断总结,总结如何逃避被名表、被艳照、被名烟,“防火、防盗、防网络、防偷拍曝光”,总结如何做好防范和被曝光后如何逃避等等,就是不想把握好自己、洁身自好,视党风党纪为摆设,为稻草人。

    报道说当地纪检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笔者的观点是,反腐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和风细雨,职能部门不能被表面烟雾所蒙蔽,应当切实深入调查。不能让任何腐败分子漏网,也不能让真正廉洁守法的干部受到委屈,通过查证,如果冯某的确是正常的谈婚论嫁,就应当及时公布有关情况,还其清白,相信广大网友都会真诚的给于这对新人以祝福;如果其的确存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也应严厉查处,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决不可为“闪婚”遮住了慧眼!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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