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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者
作者:李丽静   发布时间:2012-12-20 08:41:26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12月19日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刘全得进行宣判,认为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以来,河南省法院对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欠薪”行为严格依法审判,安阳市汤阴县法院、安阳市滑县法院、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先后判决了刘有河、黄心四、庞国立、刘冬梅、王影、兰根成、刘全得7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为数百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工资139万余元。

    据介绍,2009年以来,河南省法院先后四次开展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集中办理专项活动。截至目前,这四次活动共审结和执结案件近9000件,为2.3万余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4.2亿余元,有力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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