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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根基铸和谐
——广西柳州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作者:曾庆斌   发布时间:2012-12-20 09:12:04


    近年来,柳州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五化”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实践,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20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五化”法庭的建设目标,司法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成效明显,法庭设置更加合理,法庭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柳州市法院的主要做法为:

    第一、建章立制,确立工作目标

    从今年3月份起,市中院民一庭牵头部署了对全市各基层法庭进行调研的工作计划,通过了解基层法庭的工作实际情况,倾听基层法官的声音,总结基层人民法庭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区法院制定了《柳州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规定》。该规定重点从审判流程、调解工作、“数字化法庭”、法庭文化等方面对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定,实现从立案把关到判后答疑整个诉讼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为全市各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并在今年7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法庭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统一全市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为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指明了新方向,确立了总的工作目标。市中院还不断收集和整理全市各基层人民法庭积极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实践成果,听取反馈意见,并着重指导人民法庭在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下,大力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庭建设。如指导沙塘法庭的《法庭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的撰写,寨沙法庭的开庭“三不传”制度建设,融水法庭、太平法庭的内网四级网络和同步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等。

    第二、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实现司法公开

    全市法院把信息化建设打造成促进阳光司法的一大品牌和亮点,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网上办案、庭审同步视频、庭审图文直播等方式实现司法信息公开,保证案件的处理在“阳光”下进行,促进依法、公正办案。同时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机构和人员旁听案件的庭审,并加强对案件的新闻报道力度,着重加强对法庭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正面宣传,让全社会都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今年以来,先后报道了兰宪华、覃秉山、何基政等法官的先进事迹以及融水法庭启动的立案信访“亮窗”行动、太平法庭构筑“四级”调解网络创建“无诉讼村屯”活动等,在社会上均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提高了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与此同时,各人民法庭还实施“公众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活动,请人民群众走进人民法庭,了解办案流程,增强了法庭工作的公开度,实现多形式、多载体的普法宣传工作。

    第三、坚持司法重心下移,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出色完成本院各项审判任务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促进基层和谐、践行司法为民上。一大批矛盾被消除在诉讼程序之外,数百件纠纷被化解在基层,确保了问题不扩散,矛盾不升级。据统计,仅市中院民一庭二审案件收案数就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2%,实现了5年内二审案件收案数首次控制在千件以内。

    一是不拘一格,坚持多元调解。两级法院坚持“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不限定于法庭内外,不限时于开庭前后,不拘泥于承办法官做调解,不排斥其他机构人员参与,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庭长专调、上下联调、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政府部门,妇联、残联、学校、厂矿等单位对案件进行多重调解,积极推动和完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结合“妇女儿童维权岗”、“小额速裁工作室”等机构联合发挥调解力量。

    二是预防纠纷,建“无诉讼社区(村屯)”。柳州法院着重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指导并协助各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联动机制,通过“联动调解”、“诉调对接”的方式,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努力打造全方位调解格局,充分利用社会管理资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各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选定创建的无诉讼社区、村屯内设立人民法庭“驻社区、村屯联系点”,负责对居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指导社区、村干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具体联系并指导社区、村屯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接待居民、村民的咨询和来访,就地解决各类矛盾。同时开展相应的“送法下乡”和“送法进社区”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培育科学的矛盾纠纷解决观念,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多管齐下,创“无上诉法庭”。柳州法院将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倾力打造“无上诉法庭”作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一环,着重要求各人民法庭需做到以下四点:严格按照审判流程办案,杜绝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当事人权益的现象;严格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做到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逻辑严谨,争创“精品案例”和“精品文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实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访必复、有访必息;坚持判决案件回访制度,围绕司法公正、诉讼程序、执行情况、群众建议等方面进行回访调查,并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以及对当前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市中院还配套了《人民法庭审判质量与效率考评表》,着重从审判程序、案件质量、服判息诉等方面考察人民法庭的工作,引导其建成“无上诉法庭”。经过两级法院(法庭)的共同努力,今年有望实现第一批“无上诉法庭”。

    第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特色法庭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保证风清气正。在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柳州两级法院始终强调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学习、岗位轮换、思想道德规范和仪表风纪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一支公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踏实、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队伍。通过队伍建设,人民法庭的各项审判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创优争先的意识蔚然成风。如大良法庭通过开展以“三声一情”(槌声铿锵、书声琅琅、歌声嘹亮、心情舒畅)为内容的创建活动,以开展“微型党课”为载体的党建活动,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积极营造讲团结、树正气、比奉献、朝气蓬勃、有声有色的工作氛围。

    二是重视文化建设,突出法庭特色。市中院为各人民法庭提出“宣传栏、文化墙、指示牌、开放日、普法册”五点基本要求,引导各人民法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庭文化。例如融水法庭从远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将法庭打造成人文关怀气息浓郁的“人性化法庭”,通过建设四面采光的办公楼、布局合理的办公室、张贴动漫化的指示牌、悬挂艺术化的劝勉图、设立残疾人专用的卫生间等方式,让办案人员的心始终保持平静。将当事人急躁的心逐渐缓和下来,促进了办案效率,增进了法官与当事人的互信。

    成绩属于过去,责任在于未来。柳州两级法院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强人民法庭人员配备力度和业务指导,增加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更加深入推进“无诉讼社区、村屯”以及“无上诉法庭”的创建工作,为柳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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