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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祭奠母亲 不慎引火烧山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20 09:08:06


     本网讯(王挺 梅怡萍)   一名年近八十的老人为祭奠逝去母亲,却不慎引发一场森林火灾。2012年12月14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其栋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清明,年近八十的被告人周其栋为祭奠已故母亲,独自一人来到位于东乡县杨桥殿镇山上的母亲坟前扫墓,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香等,后因天晴干燥,烧着的纸钱等物被风吹到墓旁的枯草上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达3.25公顷,其中有林地受害面积2.5公顷。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其栋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致使过火有林面积达2.5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周其栋认罪态度好,年龄较大,依法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被告人周其栋表示服判,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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