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行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研究
——以江西省永丰县为例进行分析
作者:余尚文   发布时间:2012-12-20 16:17:51


    一、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及现实困难    

    1、网吧监督管理存在现实困难。虽然对网吧的管理和违法经营处罚力度都很大(一次罚款最大额达8000元,24:00—8:00必须关闭),但是网吧的管理存在很大的现实困难。网吧经营业主往往拥有比较复杂的背景,常常有官方背景保护,管理部门查处难度和阻力巨大。

    2、未成年人文体活动的基础设施不足。即便是在县城,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也十分缺乏,缺乏免费开放的体育场、图书馆、阅览室等文体场所,未成年人没有一个正规的、安全的活动场所。在课外期间,特别是寒暑假期间,学校的设施也不开放,未成年人除了看电视、上网和参加培训班,基本上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没有别的事可做。

    3、未成年人的安全存在隐患。虽说全社会都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的安全,但是不安全的因素还是存在的。例如社会上的一些人常会滋扰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有些未成年人受社会丑恶现象影响,沾染坏习气,喜欢打架斗殴;很多学校食堂卫生差,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等等。

    4、责任追究难。责任难于追究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家长的责任,二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家长不履行义务难于追究其责任,因为实施办法规定的处理部门有很多,结果相互推诿,没有部门愿意处理,当然也有传统意识的影响。政府部门不切实履行职责,主要原因在于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另外,条文没有具体规定问责人,“主管部门”过于抽象。

    5、影响未成年人心理的因素复杂。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个很重的问题,很多学校都建立心理咨询室,而影响未成年人心理的因素有很多。据调查,在校学生存在以下不良影响因素:一是学习压力巨大,难以承受,平时要上课,课后仍有大量作业要完成,尤其是毕业班的学生,寒暑假还得补课;二是青春期带来的烦恼和压力;三是不同学生间贫富差距大,家庭收入不好的学生往往羡慕富裕学生,存在原罪心理;四是父母的影响,父母不做好榜样,未成年人往往学坏;还有媒体的负面影响和隔代教育等。

    6、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存在现实原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是财产型和暴力型,这些失足者,基本上是单亲孩子、留守未成年人和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其中犯罪者往往是文化程度低、没有职业的人。可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有现实原因的,社会是有责任的。

    二、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

    1、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机制。永丰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未保委,并在2008年对未保委成员进行了调整。2009年初,永丰县未保委进一步完善了沟通交流机制,建立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会议制度,要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未保工作联络员,与未保委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

    2、特别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永丰县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均按要求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2008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一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管理体系。全县各综治委成员单位为蹲点乡镇建立一所留守儿童学校(幼儿园),为蹲点村的留守儿童办一件实事,每个蹲点干部结对帮扶一名留守儿童。有县关工委和县移动公司联合在全县46所中小学创建了“亲情热线”室,确保每位双亲均外出务工的留守学生每学年与家长通话四次以上。

    3、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县未保委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以“六进校园”为重点的“校园警务”活动。“六进校园”即: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教育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消防监管进校园。另外,初中和高中的学生都发了安全教育读本,小学有相关专题讲座,各学校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体的班会。

    4、扎实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学校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每个学期每名法制副校长至少必须上两课时的法制课,将法制课融入课堂教育,列为必修课。2010年9月至11月,永丰县团委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保护未成人”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团县委负责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公安局负责法制副校长结合各校实际开展一次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防范知识讲座;消防大队负责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官兵进校为中小学生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应急演练;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保护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主题班队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开展社会生活安全、公众防灾应急自护安全、家庭生活安全、户外集体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训练活动。这次联合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积极充分发挥“12355”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吉安市,“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有专门的办公室,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拿出2000元作为经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张榜公布,十分明确。办公室有专职值班人员,另外,各成员单位都要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遇有不能解答的,有相关职责人员前来解答。

    三、 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1、完善组织和协调机制。未保工作涉及很多部门,应当完善组织和协调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将未保工作深入到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应当进行明确的定位,明确其职责,完善其工作机制。

    2、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问责制。问责制要把握住两个方面,一是谁有责,二是谁问责。故此首先要明确责任人,重点是确定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职责与义务。其次是明确问责的主体,问责主体要具体不能过于抽象,问责主体不能过多,以防互相推诿而无人问责。

    3、应细化相关条例,使其更具操作性。条文要细致,主体、权利义务、职责和责任追究等都要具体化,要明确。要根据具体情况使条例更具可操作性,例如在对网吧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可以要求上网人员出具身份证。

    4、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项经费。未保工作专项经费虽列入财政预算,但经费明显不足,一些未保活动虽然设想很好、举措合理,却往往因为经费问题而使之浮于形式,难于深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保工作的发展。所以应该保障未保工作的基本经费,确保一些积极有益、健康向上的未保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5、完善未保工作评价机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是一项能立刻见效的工作,如果没有评价机制,会使得相关人员觉得做好做坏一个样,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